華航卡滿額贈哩程注意事項:
1.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活動中稱「滙豐銀行」或「本行」,滙豐銀行所發行之信用卡於本活動中簡稱「滙豐信用卡」。
2.
本活動之參加對象為活動期間內申辦華航聯名卡正卡並於2018.1.31前獲核卡者(以下簡稱申請人) ,於指定期間內累積一般新增消費達消費門檻且繳交年費始符合活動資格。
3.
加碼好禮活動消費門檻:無限卡於核卡後90天內刷卡消費金額達30萬元;御璽卡於核卡後90天內刷卡消費金額達15萬元;白金卡於核卡後90天內刷卡消費金額達7萬5千元。
4.
申請人需於2018.1.31前至本活動登錄頁面www.hsbc.com.tw/1/2/extra完成登錄始符合活動資格。
5.
指定消費期間:核卡後90天內。
6.
本活動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
7.
加碼好禮活動回饋時間:2017年10月11月12月1月核卡且符合資格之客戶,將分別在2018/3/1.2018/4/1.2018/5/1.2018/6/1前回饋至持卡人帳戶。
8.
加碼好禮【華航哩程】將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並自動移轉至持卡人的中華航空華夏會員帳戶中。持卡人使用「華航哩程」須遵循中華航空公司之相關使用規定,本行並非該哩程商品之提供人或出售者,所有哩程使用問題概與本行無涉,持卡人應與中華航空公司聯繫,哩程效期依中華航空公司之使用規定為準。
9.
若申請人於活動期間同時參加本行其他加碼活動,則以本行優先核准卡片所適用之回饋活動為準。後核發的卡片恕不享有加碼禮回饋。核卡日以本行系統所載之「核卡日」為準。
10.
一般新增消費金額不含預借現金本金、年費、利息、違約金及各項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或預借現金手續費)、消費性貸款、循環利息、違約金等各項費用與退貨交易、滙轉金、簽帳爭議、代償、繳稅、基金、學費、信用卡代繳電信、瓦斯、有線電視、寬頻上網等,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解除買賣契約、或其他原因所生之任何退款、或本行暫停墊款或取消入帳之交易金額。國外消費簽單之消費日以刷卡當時簽單上所載日期為準、簽單金額以經國際匯率換算後且入至正卡持卡人帳上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11.
本活動回饋當日前,若正、附卡持卡人有以下情況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申請人所獲得之好禮回饋應於本行查明或知悉有該等情事時立即失效,申請人亦不得要求將好禮回饋折換現金或折抵消費金額:(1)信用卡(含正、附卡)遭強制停用、停卡、掛失不補發。(2)非持卡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3)持卡人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12.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違反滙豐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持卡人因此或因其以任何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所獲得之回饋,滙豐銀行有權取消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獲得贈票之持卡人並應返還贈票或其採購價額。
13.
除法令有特別規定者外,本行保留核准發卡與否以及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及/或注意事項內容之權利。